租 賃 合 同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同意將自有_____松林租賃給乙方采割松脂,林地位置于______,面積約_____畝,樹木數_____株。具體規定如下。
一、山根費付租方式: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以工人作業采割松樹株數,以掛袋數量來計租山根費。即每一株樹計每年山根費為 _____元人民幣(注:凡掛袋采割每棵樹,每年山根款為 _____元人民幣)。每年_____月份底付清當年山根款。采割樹徑胸徑10公分以上的松木。
二、付款方式:乙方工人進場上山掛袋作業后_____天內,以掛袋實際株數支付第一批山根款總額的_____%。其余到農歷_____月底全部付清全年山根費。
三、投資環境:乙方的工人到甲方發包的林地作業,甲方需配合乙方處理協調好地方群眾和林業部門的關系,保證乙方工人正常工作,同時通知村民不得進山砍松樹枝丫、伐木和干擾破壞采脂,并共同做好防火、防盜治安等工作。
四、因甲方未協調好群眾和各部門的關系,造成乙方工人不能正常生產的損失和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損失。
五、租賃時間: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租給乙方使用 _____年,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
六、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如因乙方的原因無法進場采脂的,合同一律押金不退,同時合同也自行作廢,但是乙方須同知甲方取消合同。
七、提前預繳的山根費(即訂金),從山根款付款時扣除。
八、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未盡妥善之處雙方協商解決,如造成經濟糾紛,以本合同通過法律辦法裁決。